原创 中消协:“加价选2023一肖一码100%中奖座”不应成为“行业惯例”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近期,民航选座额外收费问题引发舆论热议。一些航空公司以所谓“行业惯例”为由,在选座这一基本服务中引入加价机制,将靠窗、靠过道或前排等座位锁定,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原本仅在廉价航空中盛行的做法,如今正逐步蔓延至整个民航行业,“锁座”越来越多,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和质疑。有消费者反映,值机时发现若不付费选座,免费可选座位寥寥无几,甚至有时带未成年子女出行也难以选择相邻座位,迫使他们不得不支付选座费。这种加价选座的行为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认为:
一、“加价选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即与航空公司签订了合同,航空公司承担公共航空运输的职责,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座位。航空公司售票时已经区分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不同时间段购票还有不同的价格,售票时已考虑了各种不同的因素。消费者购票后所享权利理应是确定的,理应有权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座位。但航空公司却人为设置门槛,将座位选择与额外付费挂钩,迫使消费者为基本的乘坐需求额外支付费用,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被人为缩限。
二、“加价选座”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加价选座”本质上是一种额外收费行为,许多航空公司在这方面的规定模糊隐晦,既不明确哪些座位需要加价,也不说明加价标准如何制定,消费者在购票时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撑,等到值机时才发现想选的座位都需要付费。航班“锁座”到底是为了安全飞行,还是为了额外创收?掌握“最终解释权”的各家航空公司不应将“信息差”作为自己盈利的手段。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损害。
三、“加价选座”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确定价格应有对应的实质服务。不同舱位定价不同是因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同,而经济舱提供的服务是相同的,却要求消费者加价选座本身缺乏定价基础。消费者付费购票已为航空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支付对价,根据长久以来的交易惯例,消费者对于座位是“先到先得”,不用另行付费。航空公司作为航空运输合同双方中具有较强话语权的一方,消费者缺乏与之议价的能力。航空公司推出加价选座模式,从“先到先得”惯例向“付费者得”试水,是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将原本免费的基本服务变为自行创收的手段,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中消协认为,“先到先得”一直是民航业约定俗成的选座规则,近几年来,一些航空公司却以“加价选座”为手段,以“安全飞行”为借口,不断试探消费者的底线。这样擅自加价的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将影响整个消费市场的风气,其他商品或服务在一定条件下都有可能在定价之外另行区分情况加价销售,从而演变成为一种不公平的所谓“行业惯例”,侵蚀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春运临近,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行业引导,规范经营行为。消费者的行动也是对行业行为的一种监督,消费者在遭遇各类侵权行为时可积极向消协组织或主管部门投诉,推动消费市场保持公平、透明的健康发展轨道。
本年度入选项目的研究成果具有原创性突出、社会意义重大的特点。其中,“核孔复合体成熟度调控合子基因组激活”的研究,解决了发育生物学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植物远缘杂交过程中‘花粉蒙导效应’的分子机制”的研究为未来实现植物远缘杂交、创制全新的植物种质资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肠道菌源宿主同工酶是调控代谢性疾病的新靶点”的研究,实现肠道菌群的精准调控,开辟了疾病预防、诊断、干预新路径;“人体器官芯片及多模态精准测量方法构建”的研究在药物研发和筛选、个性化医疗、环境评估、航空医学等领域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入选项目都是面向生命科学前沿,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解决热点问题。
中国以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汽车行业是比较好的例子。你提到2023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出口国。整体上看,日本在汽车行业具有很强竞争力。日本车企本土生产、对外出口的汽车数量和海外生产的汽车数量总和超过2000万辆。中国依靠科技创新,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了一些突破,在全球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在2023年出口的522万辆汽车中,新能源汽车177万辆,同比增长67%。而在中国国内市场,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9万辆和95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据预测,到203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全球份额将达到1/3。中国企业在燃料电池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在自动驾驶、车机系统、智能座舱等方面也“科技感”十足。
吴江浩:你所提到的相关人员是因为在华搞间谍活动,违反中国法律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在中国从事正常商务和交流活动,不非法染指和获取涉密信息,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一些媒体渲染在中国出去散个步、跟朋友喝个咖啡、旅行拍个照都会被拘押,这完全不符合事实。近年来,在华日本公民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其中不少人曾长期投身中日交流合作,并在两国社会有一定影响力,我们不希望这些人被唆使在华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在自身领域可发挥的作用远大于获取所谓“情报”。总而言之,中方将继续大力倡导和支持两国民间交流与合作,这一点不会有任何变化。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与正常的交流合作完全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针对在华间谍活动,中方将继续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