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天津多举措澳彩激发高校创新创业活力
中新网天津1月21日电 (记者 王君妍)记者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激发高校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充分激活高校创新创业潜能,培育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策源力量。
《若干举措》主要包括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健全创新创业实践体系、健全创新创业激励体系等三大方面,共29项硬核举措。
在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方面,对高校创新创业课程内容和学时学分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学段,有针对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通过推动高校科学制定创新创业教学方案,开展创新创业优质课程和教材建设,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等举措,切实提升高校创新创业课程质量。
在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和激励方面,提出支持高校双创教师按照规定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并明确了评审业绩成果认定范畴;支持教师开展成果转化,并明确了教师工作量认定标准;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开展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充分释放了高校教师创业活力;提出各高校按照生师比不低于2000:1的标准面向社会聘任企业家、知名创业专家等作为双创导师,充分吸纳社会力量融入大学生双创培育过程。
打通创新创业学生升学渠道方面,提出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将科研成果、双创赛事获奖等因素纳入学校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对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市高校研究生的学生,如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进入复试后,可根据招生高校的复试办法,予以优先录取;鼓励学校定向招录毕业后8年内在津自主创业的本科或硕士学生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在完善高校双创工作的体制机制方面,明确提出鼓励高校设立双创学院,统筹全校双创教育教学管理职责;双创学院可由高校领导担任院长,安排专职人员担任常务副院长,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学校涉及双创工作的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兼任双创学院工作人员岗位,在双创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通知》显示,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局长 李斌:我们要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维护好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率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运行效能,推进服务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打造全疆标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具有实际需要、符合下放条件的,全部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同办”。授权自贸试验区对食品相关产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直接受理和审批。探索将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新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加强管理,促进种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支持乌鲁木齐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完善法律服务机制,集聚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积极引进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组建涉外法律专家和律师团队,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开展国际法律及合规培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